起诉离婚一般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即被告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但是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也享有管辖权。例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案件,都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