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补充公积金,是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口头称呼,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补充公积金与公积金一样,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职工本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由于一部分企业效益较好,7%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已无法适应这些企业职工的需求,但社会普遍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存在难度,加上企业也愿意做为职工增加这部分福利,根据《补充公积金暂行办法》,除政府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
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公积金账户。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当然,补充公积金也是可以进行贷款的申请的饿,至于具体的内容、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我们需要自己到相关的银行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