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护女方权益问题,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女方在怀孕五个月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就无所调孩子的归属问题。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该制度的规定,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一、哺乳期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女方哺乳期内,男方一般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具体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欠债怎么处理
离婚后的债务清偿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该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离婚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