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83条的规定,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规定?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规定?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立案规定?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