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是: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危险物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危险物质而故意窃取、夺取。如果不知是危险物质而窃取、夺取的,如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行窃,盗窃了危险物质的,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窃取、抢夺危险物质,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可能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