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现整形纠纷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
2、如果整形机构未经核准登记,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是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则应属于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消费者可与整形机构协商解决补偿问题,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整形失败或毁容造成了相伴终生的精神痛苦,消费者可以要求整形机构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