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997年入伍到2000年退伍的复员军人,目前还年轻,暂时没有任何补助,按照目前的政策,必须要年满60周岁以后,才能按军龄计算,每年军龄每个月领取二十五元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