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社保卡常见问题
个人能否办理社保卡?
此次社保卡办理只针对参保单位和参保社区,由单位和社区统一办理,参保人员需要到所在参保单位和参保社区办理社保卡。
社保卡信息有误怎么办?
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如发现卡面或卡内信息有误的情况,如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持卡人应通过发卡单位将社会保障卡交回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窗口。如果领到的社会保障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须将社会保障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发卡单位,由其上交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重新制卡。
如何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密码?
社会保障卡有两个密码,即社保账户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初始密码一经修改,就默认为该用户启用密码,以后凭卡办理业务时均须输入密码。银行账户初始密码由合作银行按自定规则设定,持卡人可向合作银行网店或拨打电话“12333”咨询,该初始密码在进行银行账户激活时要进行修改。银行账户密码必须启用。
忘了密码应如何处理?
如果持卡人遗忘了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果持卡人遗忘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