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交了不想买了怎么办
1、交了定金后不想购买的,定金有两种处理情形: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可以退还定金;
(2)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想解除合同,而交纳定金一方不想购买的,构成合同违约,收取定金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能够要回定金,只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违约,可以双倍要回定金。
按《民法典》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只是在社会生活中,怎样认定另一方违约,需要接合同及实际情况来定的,无法在这里一一陈述。一般来说,另一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或没有按时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购买者就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按民法典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如政府政策及行为、征收征用等;如社会异常事件,骚乱、罢工等。
因为大部分情况,因不可抗力履行不能继续合同的,当事人没有过错,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只需要返还定金就可以了,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延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但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的,可以要回双倍定金,但另一方给付定金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是合同保证金,支付定金一方不想购买的,属于合同违约,收取定金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要退还定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