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撤销股东需要开股东大会表决。其他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或者抽回出资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有权行使股东权利,对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取消出资资格。股东大会作出撤销股东的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