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成都市本地居民
3、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补办
二、办理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
前往派出所填写《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居民户口簿》+《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2、拍照按指纹
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领证通知单》,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4、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凭《领证通知单》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需缴纳每证40元,办理时间为30-6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