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_x000D_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_x000D_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_x000D_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_x000D_
第六十九条_x000D_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