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随着昆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电动车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出行方式。然而,电动车行驶中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超标电动车更是给城市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昆明市政府采取了相关措施,制定了《昆明市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进行规范和强化。
【法律依据】:
《昆明市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使用、停放超标电动车的,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按每日20元的标准加处罚款。对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在同一地点违反本办法多次使用超标电动车的,可以视为屡次违法,每次加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