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调查处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4938-94),以及有关法规、条例和地方性有关规定等实施。主要是明确情况、作出正确的诊断、处置病人、调查原因、处理食物,对肇事人员(法人)进行或协助进行卫生的、行政的和法制的善后处理。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原则要求一是提高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即一切结论、结果都是翔实的,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的;二是工作合法性,即一切调查处理工作都是有法律根据的,即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之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三是工作的有效性,即切实解决必须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