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自首以私藏枪支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可以比照上述刑罚的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自首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自动投案的时间、方式和动机。
2、是否主动地向犯罪主管机关投案,并愿意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管。
3、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仅供述他人的犯罪事实则不构成自首。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