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死亡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 、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
二、死亡证明如何办理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相关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三、死亡证明办理凭证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相关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大家对死亡证明丢失怎么补办应该没有疑惑了。与死亡证明的办理相比,补办死亡证明较为方便。办理死亡证明可以使用的凭证有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而补办死亡证明可以使用的凭证有火化证、身份证和户口簿。而最快捷简易的方法还是到原来出具证明的机关,只需查档补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