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有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一、民法典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发现一方毁损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