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
当事人丢失或者毁坏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婚姻登记档案;
当事人申请核实属实的,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依法出具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明。补办的相关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