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法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