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直接使用相关功能,如需增加其他人员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需要进行开票员授权。
步骤1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模块,添加办税人员。
步骤2
输入办税员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确定后会提示添加办税人成功。
第二步:确认授权
开票员以“个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前提是该办税员已经做好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模块,点击【待确认授权】,进行确认。
第三步:系统登录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地址: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开票员账号)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税务数字账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