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如下: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3)侵占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急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