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担保人担责,而连带担保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担责。担保方式还可分为违约金、质保金等类型。
一、担保人被起诉应该怎么自保
担保人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履行债务,然后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可以选择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一个还款,哪个容易执行,哪个先执行,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担保,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所有还款后未还清的剩余部分,由担保人偿还。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担保方式或者担保方式不是很明确,担保人将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二、担保公司贷款责任
金融公司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先诉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担保人在主债权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诉讼;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迟的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