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采购合同上只盖了章,没有经办人员签字时,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这个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行为,该盖章能代表公司意志的,采购合同有效。除非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或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_x000D_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_x000D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