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商家售假、掺假至盈利金额达到五十万以上的的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其涉案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以生产者为盈利而在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用来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来定罪的。涉案金额达五十万元以上但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