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无监护能力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是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在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时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监护人可以选择几人吗?
监护人可以选多人来担任。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民法中监护权人是否有顺序
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与监护人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