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证人不愿意做证该怎么办
1、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2)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3)证人有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
2、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如下:
(1)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
二、刑事诉讼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作证是贫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一切公民只要了解案情并有作证的能力,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
(3)证人是自然人。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询问、质证。
证人作证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此外,证人还享有查阅询问笔录,要求对笔录中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部分加以补充、改正,要求补偿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受司法机关的保护等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