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土地30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如果工厂是租赁老百姓的承包地或者宅基地建设的,合同到期后,该地属于老百姓;租赁村集体土地建设的,合同到期后,该地属于村集体所有。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但是工业用地到期后需要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不等于房屋产权年限。房屋所属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房屋产权没有年限,不存在年限到期问题。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