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渐入寒冬,是生病的高发期,有不少退役战友在就医看病方面想了解一下有什么优待政策。今天我们看看有哪些优待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在《保障法》中,”第六章抚恤优待“内容里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条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第五十二条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收治或者集中供养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五条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2、《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第二条规范优待“内容里有明确规定:
(六)在医疗方面,各地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为伤病残、老龄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优抚医院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惠体检,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而且,在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也在就医挂号检查、住院中开通有限窗口。
3、各地医疗优待政策
除了以上国家在相关政策上做出的规定,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例如: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的优抚实施办法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属于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在政策范围和支付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按补助比例不低于50%的标准给予补助。
例如: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的优抚实施办法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属于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在政策范围和支付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例如: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第四条 优抚对象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原规定原渠道列支;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财政承担。
第五条 各区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各种途径筹措设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
优抚对象患病,当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相应医疗保障体系报销,并已实施各类医疗救助、互助、减负后,其剩余医疗费用中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但个人负担部分仍较重的,可申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给付比例应不低于上款规定可补助部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