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再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接到立案材料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一、合同纠纷法院受理程序
合同纠纷法院立案程序:1、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材料;2、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告知当事人;3、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离婚。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三、男方提出离婚但是不想离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婚姻自由,有一方不肯离婚的,就无法办理登记离婚,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会对案件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当事人根据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及地点准备好诉讼材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