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青霉素、青霉素V、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广谱青霉素类、氨苄西林、磺苄西酶、哌拉西林、美洛西林、羧苄西林、对酶稳定的青霉素类、氯唑西林、青霉素类、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美洛西林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β-内酰胺酶 抑制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