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指某人在本市范围内,从一个行政区域迁往另一个行政区域,并在新的行政区域落户。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工作或学生证明等。此外,不同的行政区域可能对落户条件、手续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需要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户籍迁移后还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参保等相关手续。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新的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等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到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医院等地递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