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不判决离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新判决;
2、上诉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上诉案件;
3、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