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一样吗
1、定义不同
(1)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2)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标准不同
(1)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常住地址,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
(2)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
3、待遇不同
(1)常住户口,在办理居住证时,就是享受到本地相同的待遇,比如上学、工作、看病报销等。如果本地人是城市的居民,同样被政府征收住房,补偿的门面或者住房,常住户口的人,户口不同,享受待遇略不同的,不过其它会享受相关的待遇的。
(2)户籍所在地是农村的居民,待遇有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当民被征收地,每年有相关的补贴享受,或者购买社保待遇,而常住户口的人并不享用这样优惠的待遇的。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三、户口的注销
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所需手续:
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信》;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
上述文章对“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一样吗”作出了回答。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果你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