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钱,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有偿还义务的。丈夫欠钱之后,债权人能证明丈夫将该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就有义务偿还该笔债务,但丈夫在借钱之后,没有将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个人的,那该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就没有了偿还义务,需要由丈夫亲自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