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教育部确定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已经获得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降低加分分值,自2018年起全部取消。
【法律依据】:
《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四、组织实施。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本意见,研究制定本地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议,于2015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各省(区、市)要在本地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公布后,认真做好相关舆论宣传工作。要统筹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精准解读政策,特别要明确告知政策调整时间节点及涉及考生的相关政策内容,确保政策调整平稳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