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累犯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定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定条件是:1.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理;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