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3、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报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发票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发票使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5、下载开票软件,进入开票界面,按自己需要开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