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如下:
1、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诉讼离婚应当向法院提交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户口或者出生证明原件。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的,还应当携带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据需要提交两套复印件;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法院调解无效后审理认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将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即将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