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集体户口迁回原籍流程:1、到人才市场借出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离职证明、毕业证、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结婚证、现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2、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3、到现户籍居委会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4、到原籍派出所户籍科递交入户申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