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离婚,自己不同意的,那么可以协商处理。因为对方要求离婚后,自己不同意的,那么起诉方可以起诉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先跟起诉方协商化解矛盾,起诉方坚持离婚的,那么可以积极应诉。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搜集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递交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如果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不会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