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和离婚证不一样。离婚调解书,是指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凭此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民政局颁发,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二者适用的离婚手续不同,颁发机关不一样,不可混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