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可以只写夫妻任何一方的名字。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但如果产权方出售,则无需配偶签字和认可,直接出售即可。不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产权方在主张权利时,只能向配偶要回一半的房款,而没有办法让房产过户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