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
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解付,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将款项转交附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3、银行汇票无起点金额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支付结算办法》。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取消了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元的限制。
一、工程招标要注意什么
1、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代替。
(2)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有单位在法人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否则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3)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2、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多标段投标时,更要细致检查,防止错装或混装。
(2)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到场,外地投标人要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如遇恶劣天气,宜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东台。另外,如有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可享受优先中标条件的获奖证书或批文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提交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3、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为有效遏制借资质挂靠现象,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
(1)投标人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未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银行汇票,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如采用现金、电汇或从一般账户和分支机构汇出,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
(2)投标人不必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进账手续,如果中标,则办理进账手续;如果未能中标,则凭临时收据退还原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3)凡进入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户名应为: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不得多字或少字,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必须提供完整的两联,少一联或使用复印件均为无效。
二、汇票到期日就是付款日期吗
汇票如果是定期付款的,汇票到了该日期后就是付款日期,持票人需要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五十三条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