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离婚是可以上诉的。夫妻一方离婚时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离婚案件是可以上诉。但要注意上诉的时间,一旦错过上诉期。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等。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