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居间合同管辖权如何确定
居间合同管辖权的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居间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了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口头居间合同管辖履行地如何确定
口头居间合同管辖履行地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根据约定的履行地确认。但若未约定或约定未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一般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并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管辖权属于其约定的法院。
合同诈骗管辖权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合同诈骗罪的管辖权: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2、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3、居间合同履行地应综合居间合同义务履行的特征和协议内容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