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被抓后财产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还;
2、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犯罪所用的违禁品和财产应当没收,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将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自行处理。
除挥霍外,其诈骗财产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追回并退还受害人。同时也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追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