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管所归国土局管。土管所的主要职责如下: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2、 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3、 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4、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