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车可不可以上高速
失信被执行人的车可以上高速,这种行为不在限制高消费的规定内。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第七项
高消费娱乐限制。相关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向从业单位发送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高消费场所消费应该核对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并将其信用状况登记造册,以便相关管理部门核实,若有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者应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同意这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家虽然在不断遏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种权益,但是如果只是车辆上高速的话并不会遏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车辆是属于豪车或者是限制消费的车辆,是那么就很有可能了,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