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签约合同一般没有物权效力,一般要经过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为保障未来物权的实现,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行记载。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起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