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以及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打击,保障国家安全。” 此外,国家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也明确规定:“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在此背景下,国家安全机关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可以依照国家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特别是涉及敏感信息或可能造成国家安全风险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查验过程中,国家安全机关应当遵守法律程序,保证查验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正确性,同时也应当保护被查验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查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以及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打击,保障国家安全。